本报讯 (记者姜振军实习生孙光美)盐城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一部
手机,购买后不久手机出现了质量问题,手机的生产厂家突然倒闭,经营商以厂方倒闭为借口,推卸责任,不同意赔偿。
据李先生讲,05年3月7日在盐城市吉马通信公司购买了一款“南方高科”007系统SG6618的手机。使用后不到半年,他发现手机开不了机,于是送去吉马通信公司修理,10月份李先生在吉马通信公司取回了手机。可是,11月份手机又出现了质量问题。李先生多次找到吉马通信公司理论,吉马通信公司维修部相关人员告知李先生手机修不了,主部件坏了,必须由厂方提供,但厂方倒闭,没有原材料。手机现仍在维修中。
记者就此事到吉马通信进行了解,吉马维修部、销售部相互推诿,一个不相关的财务人员辩解:“南方高科的悄然退市,对公司造成了十几万的损失。我们的损失谁来赔?”
记者采访了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郭霞普律师。郭律师说,根据法律规定,产品在两次维修无法修复时,经营者应当给予相应的调换。产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,应当由生产者或经营者来承担责任。发稿时,李先生联系了本报,称吉马通信已经和他达成协议,同意给他换一款“
摩托罗拉115”的手机,包修期一年。